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通用文档】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通用文档】,供大家参考。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通用文档】

 

  - 1 -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早预防、及时疏导、快速干预、有效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实现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一、日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一)班主任应高度重视学生日常心理健康教育,深入到宿舍、课堂、教室等一线,随时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

 (二)班主任应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面向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

 二、心理健康工作队伍建设 (一)各班设立专职学生心理委员,负责本班心理健康知识的宣教、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开展、心理健康信息的监测和上报工作,班级心理委员的管理纳入学生干部管理系列。

 (二)各班心理委员应联系本班所有寝室的寝室长,畅通信息沟通反馈渠道,将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现和排查工作做实做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班主任。

 (三)班主任应至少每个月召开一次心理委员专项会议,了解掌握各班学生心理健康情况。

 (四)班主任应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期心理委员专项培训,充实心理委员的心理学知识,提升心理委员的服务水平。

  - 2 - 三、心理危机排查上报干预工作 (一)按学校要求,高效完成每学年的心理健康普测工作,认真做好每月的心理危机排查工作。

 (二)建立“宿舍长-心理委员-班主任-学生工作副书记-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心理危机五级排查上报机制,做到心理危机事件和心理危机学生及时发现、逐级上报、合理干预。

 (三)班主任在发现心理危机学生和收到心理危机汇报后,应及时了解情况,为学生建立心理档案,符合重度心理危机标准的在发小时内纳入学校重度心理危机库,并上报学校进行评估;符合心理危机预警标准的纳入学校心理危机预警库,随时予以关注。

 (四)对重度心理危机学生的监护,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应制定详细可行的监控方案,并安排负责任可靠的学生具体执行,切实保证学生安全。

 (五)班主任发现学生心理危机情况,应及时沟通学生家长,要求家长配合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并做好相关材料的备案工作;如遇学校心理健康服务中心评估为“高危”状况的学生,需联合家长将学生送往专业医校进行诊断治疗。

 四、心理危机学生的交接工作 (一)心理危机学生发生休学复学、留级降级等学籍异动情况时,其原班主任应及时向现任班主任沟通情况,并做

  - 3 - 好工作交接并做好记录。

 (二)心理危机学生发生学籍异动情况时,为保证心理危机关注和干预的持续性,在过渡期内原班主任要与现任班主任共同对学生实施管理,以现任班主任管理为主,过渡期为办理交接手续后一个月。

 五、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奖惩机制 (一)学校每学年对班主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优秀的予以表彰,检查结果较差的予以批评,对于班主任因个人玩忽职守导致的恶性心理危机事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分。

 (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年度检查结果将作为学校班主任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此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全体班主任老师应认真对待,严格遵照执行。

推荐访问:标签 工作制度 心理健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