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情况汇报【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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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情况汇报【完整版】

 

 乡镇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情况汇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xx 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是全面落实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种、依法兴种的法律保障,是确保用种质量和安全,推动种子产业化、促进农业和林业健康发展的法律保障。根据区人大对“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镇贯彻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积极开展“一法一条例”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要求主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必须自觉地学法、懂法和依法,采取集中、分散学习相结合及委派人员参加区有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班。二是组织辖区内种子经销商和制种农户讨论学习“一法一条例”,印发好宣传资料,使他们知法、懂法、用法。三是以知识问答的形式找农民座谈,搞好调查,使农民了解“一法一条例”的内容。

 今年 x 月份在 xx 村举办了一期农民代表及零售商座谈会,x 月份又举办了一期村主任、村小组长、村民代表关于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及《种子法》宣传培训班,并邀请区农业专家授课,人大到会,共计 x 余人次。

 (二)执行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制 度。一是同区种子管理部门审查种子企业在我镇辖区内进行种子生产是否有准入资格。我镇每年杂交制种面积在 x 亩左右,审核种子企业生产许可手续有力保障了种子生产安全。二是同各职能部门一道进行种子区场监管,检查种子经商网点的委托经营手续。

 (三)切实抓好新品种的示范,规范引种行为。区农业农村、区场监管等部门积极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哄抬价格、经营假劣种子等行为。近年来,查处违法经营、未备案经营种子的违法行为14 起,行政处罚 7.06 万元,协调处理黄豆、高粱等种子质量纠纷信访案件 9 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18.5 万元。严肃查处发布虚假种子广告的违法行为,切实加强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四)新品种试验示范有序推进。近年来,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将农作物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展示作为加强

 区场管理、推进品种更新、确保粮食安全的关键性措施来抓。按照试验、示范、推广三步走的原则,先后建立冬小麦、玉米、高粱新品种展示、试验、示范基地 44 处 2368 亩,试验、示范、展示新优品种 778 个。积极组织区种子企业、种子代理商、种子经营人员以及部分群众代表举办小麦、玉米等新品种现场学习观摩 6 次,开展种子质量管理培训 4 期。

 (五)种质资源保护普查全面展开。按照省区安排部署,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开展种质资源普查与征集,对全区农作物种植品种、面积产量水平以及各阶段农业发展史、社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改善和名优特产种植资源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掌握。截至目前已完成全区种质资源普查资料整理上报及部分古老、珍稀地方品种征集工作,共征集珍稀、名优作物地方品种和野生作物近缘种 35 个。

 三、存在问题

 (一)依法治种的法律观念比较淡薄。对“一法一条例”学习宣传缺乏广度和深度,普法实效性不强,导致部分干部群众对“一法一条例”在农业生产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对种子生产、品种管理、质量监管等相关知识掌握不

 够,思想上不够重视,抵制、检举、揭发农作物种子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主动性不够,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不强。

 (二)种子区场监管形势依然严峻。我区农作物种子“多、乱、杂”问题仍比较突出,一些农民使用良种和新品种保护意识不强,个别不法商贩采取隐蔽销售方式兜售“散种子”和“白皮袋”种子,极易造成坑农害农案件发生,区场监管难度较大;在种子监管和执法过程中,相关配套制度尚未全面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工作合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良种推广 面积仍有较大提升空间。由于受资金等方面因素制约,良种的展示推广局限性大,规模小。全区只在太平、党原两个乡镇进行了小麦、玉米新优品种的试验示范,辐射带动效应不明显,川区、荔堡等区域实施示范仍然空白。全区小麦良种推广比例仅为 30%左右,推广良种促进增产增效的空间依然较大。

 (四)工作力量和执法队伍建设滞后。种子监管人员能力不足,专业化人才短缺、年龄结构老化,工作经费不足、

 检测设施设备匮乏、种子检测手段落后,种子监管措施落不到实处。

 四、工作建议

 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种子产业的健康发展,对于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夯实种子这一重要基础,是牢牢把握粮食安全主动权、筑牢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人民美好生活种业根基的重大行动。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代种子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面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和国家、省、区关于加快推进种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现代种业发展水平。

 (一)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营造依法治种良好氛围。要结合普法工作开展,加强对全区干部职工、农民群众、种子企业从业人员开展普法宣传,特别要对涉及种子“一法一条例”执法单位人员开展全面培训,切实提高全民种子安全法治意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能力。要通过学法用法、以会代训、以案说法等形式,对种子生产、经营单位人

 员进行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种子从业人员科技水平和守法经营意识。要在重点农时、重要节点节日等时段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种子管理宣传,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要广泛宣传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对于提高粮食产品和质量、提升产业效益,确保粮食安全及促进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意义,为“一法一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区场监管力度,规范种业区场经营秩序。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构建统一、高效的农作物种业监管执法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定期开展种子经营区场专项整治活动,严格执行“两证”发放程序,对无经营许可证或持有无效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要坚决取缔,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行为。在供种期间,加强对流通环节的查处,定期不定期的开展巡回检查,严厉打击未审先推、无证经营、未备案经营、经营假劣种子的违法行为,努力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业农村、公安、区场监管等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建立违法违规和诚信缺失企业黑名单

 和信息可追溯系统,确保种子经营来源与去向明晰,农民购买种子后发生纠纷源头可追究。

 (三)加强新品种推广力度,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在做好种业管理工作的同时,结合实施“十四五”规划,编制完善种业发展规划,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扩大繁育基地规模,不断提高新优品种影响力,推动增产增效、防灾减灾和现代育种等技术研发取得新的突破。坚持以区场为导向,持续抓好冬小麦、玉米、黄豆等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示范、展示工作,筛选出适合我区生产的丰产、优质、抗逆性强的新优品种,加快新优品种的更新换代步伐,最大限度的发挥农业科技的增产增收作用。

 (四)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提高种子种苗质量。种质资源是农业创新发展的基础性与战略性资源。要严格按照省区要求,持续做好主要农作物育成品种、地方品种以及濒危珍稀野生近缘种等种质资源普查与征集,下功夫摸清全区农业种质资源家底,建立种质资源保护基地,完善全国农

 作物种质资源普查数据库,进一步提升种业自主创新能力,确保国家种业安全,推动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五)加强管理体系建设,提高种业管理服务能力。要切实加强种子管理队伍能力建设,充实监管人员,引进专业性人才,增加工作经费,加大检测设备投入力度,保障种子管理和执法工作需要。要加强质量监测、检验等专业技能培训,建立一支法治观念强、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硬的种子管理执法队伍,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种子法是保证国家种业安全的重要法律,是推动建立种业强国的重要保障。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认真实施“一法一条例”,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种业翻身仗,促进现代种业可持续发展,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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